作曲家的现实生活
我是一名作曲家。
不过一说到“纯音乐的作曲家”,各种各样的证件制作就等同于“城市发明家”、“精神异常者”或是“疯狂科学家”之流的人物,不论今昔都是不被社会所认同的非正经职业。
特别是我只要在职业栏上写下“作曲家”三个字,而且又是“没有固定上班地点”、“没有稳定收入”、“没有财产”再加上“没有老婆”等条件下血统纯正的作曲家,就会衍生出一连串“非社会正常人”的定义。向银行借不到钱,也无法顺利贷款,连公寓的租赁条件以及申请信用卡都不够格。
难道“作曲家”一词实际上即意味着差别待遇?直到今天我才认真思考这个问题。暂且先不讨论我的愚昧无知,我对作曲家所产生的最大误解,就是我坚信“作曲者所写的作品,他本人一定最了解”,也有演奏家坚持“演奏”是“忠实呈现作曲家音乐创作”的再现艺术。
的确不管什么音乐,证件制作联系方式说到它的出处就是指谁“创作”的,法律上也有大家所熟知的“著作权”一词,因为作者就是“所有者”,那么作曲者本人对自己创作出的乐曲,从第一个音符到最后一个音符都了如指掌,会有这种想法,也并不奇怪。
但是,请注意!若以生小孩来比喻,是不是可以说母亲最知道有关“人”的一切?而且父亲知晓孩子的所有事情,握有孩子的所有权?
的确,孩子是母亲所生,没有毕业证怎么办但是却并非从头到尾、设计到组装一手包办的“创作”,而是经由奇妙的遗传基因、命运的偶然、社会状况及父母亲的心思意念所产生的,实非必然。
所以,对做母亲的说“你的小孩鼻子有点翘呀!”和对作曲家说“你的第一乐章的第二小节有点短呀!”意思完全相同,因此不能期待会有“那又怎么样呢!”之外的答案。